同桌说:“我觉得我自己挺傻的。”
我说:“我也觉得你挺傻的。”
她扬着脸问我:“你喜欢他吗?”
我低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数学题,心不在焉地说:“不喜欢。”
她满含期待地问:“你听过他唱的歌吗?”
我转起铅笔,扶了扶眼镜:“听过几首,没感觉。”
她又小声地跟我说,唯恐别人听到似的:“他在上海,我要去考复旦,这样就可以见到他了。”
我终于转头看向她了,眯起眼轻轻地笑着,吐出两个字,“很好。”
我的同桌,当她说那个明星才华横溢,歌喉优美的时候,我撑着脑袋微笑,当她说那个明星比她大九岁,两人有望成为情侣的时候,我在掰着手指微笑,当她说那个明星已定居北京,而她又在北京寻找不错的大学的时候,我在托着下巴微笑,当她用“贱”“恶心”如是字眼来描绘那些追求他过激的fans的时候,我脸僵了下,但随即还是微笑。
从此我每天的生活中,都充斥着那个明星的名字,以及她耗不掩饰的,崇拜和爱。以至于我有时搞不清了,是那个明星取悦我们,还是我们取悦他,我们,呵。
从此我的字典里,“忍耐”两个字变得格外清晰,我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,半年后,她学文,我学理,我们从此,分道扬镳,可我还是忍不住,想在她拉我来重温她小女儿情怀的时候,大喊一声shutup!
我不是她妈,但是我一直都想狠下心来告诉她,你和他,就是inpossible。
你听过他唱歌,看过他跳舞,甚至你了解他更多,知道他住哪里,知道他生日、邮箱等等,可是你见过他吗,你接触过他吗,你知道他人品是好是坏,你知道他学历是真是假,你知道他志趣和你相同背离?他在你眼中,不过是那么模糊那么粗线条的人物,如果是崇拜,那没什么,如果是爱,那一定是你根本不知道,什么叫做爱。
其实这个字,我也不懂,但我敢肯定,纵然有一天,我再“爱”一个歌星,也不会由他住哪里来决定我的人生,他专辑大卖,我替他高兴,他出了车祸,我哀叹惋惜,仅此而已。
他的歌迷成千上万,你认为他会注意到你的几率有多少?而你的人生只有一次,你认为十年后你后悔了的几率又是多少?不是我太现实,而是因为,你所谓的愿望,只能当梦做。
醒了,就该玩玩,该学学去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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